《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添加时间:2024-07-01 13:01:07 点击量:
杏彩体育平台注册登录入口建筑业一直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产值连续多年居全省第四位,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劳动就业、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面对近年来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我市建筑业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日益显现,亟需通过改革创新,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今年3月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5月1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省长郑栅洁出席会议并讲话。为贯彻落实省实施意见及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动金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6月上旬开始,经对金华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结合金华建筑业发展实际,制定《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文件依据省政府《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等有关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政策措施、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政策措施主要6大工程,包括20条贯彻意见。
1.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支持建筑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项目股份制等机制体制改革。由市政府公布“金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金华市建筑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向高资质发展,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由市政府奖励100万元。
2.提升企业业务拓展能力。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境外、省外、市外市场。引导建筑业企业主动向建筑产业上下游拓展业务,向“专精特”发展。
3.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鼓励高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独立核算分公司,享受总部经济等扶持政策。全力支持东阳市创建“浙江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实验区”。
4.支持建筑企业转型发展。引导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向交通、水利等专业领域拓展业务。支持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方式参与政府或国有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进入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业务。
5.培育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鼓励建筑业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合作和业务培训,培养建筑业管理人才,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和信息化管理。
6.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和国有投资为主新建项目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使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满足法定预售条件即可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逐步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获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扶持。
7.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将绿色建筑相关指标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条件。推广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推广整体厨房、卫浴等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在商品房装配化装修中的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8.推动绿色建筑品质提升。促进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绿色建材、BIM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鼓励建设各方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取得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申报优质工程予以优先推荐。
9.鼓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重大研发项目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每项最高补助50万元。特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R&D经费年增长保持在15%以上。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企业,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10.加快数字建造新技术应用。大力推进以BIM技术为代表的新型信息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中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加强智能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应用场景建设,强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协同。
11.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委托政府组建的专业机构、建设平台、国有代建公司组织建设,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
12.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和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装配式建筑带头实行工程总承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且一般不予调整。工程总承包单位除特别规定外,可直接发包专业业务。
13.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府和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装配式建筑及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带头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对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投资的全过程咨询单位,鼓励建设单位按产生效益15%以下比例予以奖励。
14.提升企业建筑施工质量。加快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提高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水平。提高行业创优夺杯的积极性,对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予以奖励。对获“鲁班奖”“詹天佑奖”的主承建企业由市政府奖励100万元/项,对获国家级优质工程金奖的奖励50万元/项。
15.强化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房地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建立房地产销售与质量联动机制。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机制,培育第三方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市场,深化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16.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信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评奖评优、监督抽查等环节的应用力度,实行信用差别化管理。
17.优化招投标制度。推行国有投资项目与社会投资项目差异化招投标监管模式。探索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改革。优化招投标流程,改革招投标综合评价办法,引导企业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18.推动建筑业企业降本减负。全面实行工程保证保险制度,建筑业企业履约担保实施信用差异化管理。建立市场价格导向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开展造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立健全有效破解“结算难”机制。
19.深化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联合图审”“自审备案制”“告知承诺制”“限时联合验收”等改革举措,压减工程建设全过程审批时间,全面实施建筑业“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审批。
20.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全面开展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从业行为的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多部门联合查处和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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